国际人权日 台湾各界反中共活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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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国际人权日前夕,“反强摘器官医生组织”(DAFOH)将全球接近一百五十万人有效联署,递交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女士(Ms. Navanethem Pillay)办公室,吁请“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之际,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与立委于人权日当天,在台湾立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多位政要及医界名士出席支持,并发言呼吁立即制止中共恶行。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于十二月十日(国际人权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要求中共停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并且呼吁台湾各界重视境外移植器官风险。

本事件缘于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盗卖牟利的邪恶罪行猖獗不断,欧、美、亚专业医师成立“反强摘器官医生组织”(Doctor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简称DAFOH),并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发起全球联署。

全球联署要求制止中共的血腥罪行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表示,截至十一月底止,全球共有欧、美、澳、亚四大洲,五十三个国家及地区热烈响应,总计获一百四十八万七千八百多位有效联署,要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采取行动的主要诉求有三:(一)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二)展开进一步对活摘器官恶行的调查,用以起诉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而触犯反人类罪的元凶;(三)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因为迫害是法轮功学员遭到活摘器官的根本原因。

官方登录之肝肾移植总数远大于官方公布死刑人数,意味中共多数器官来源不明,多源自活摘法轮功学员之器官。(摘自大纪元制表)
台湾医界联盟基金会董事长吴树民表示,中共迫害人权,希望台湾人民觉醒

台湾医界联盟基金会董事长吴树民表示,台湾医界联盟多年来关心中国器官移植问题,因为这涉及人权而且影响广泛,他希望在国际人权日关心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侵害人权之际,台湾人民能有个觉醒。

台湾立委:不该让强摘器官的罪恶继续发生!

立委田秋堇表示,对于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恶行不能视而不见,要不断的呼吁直至迫害停止

立委田秋堇以自由呼吸空气为比喻,提醒民众珍惜享有的人权自由,不要等待失去时才感觉到它的重要性。她列举数年前法轮功学员曾当着她的面,以移植器官需求者身份打电话到中国询问,证实可推测确有类似“器官超市组织”的存在。田秋堇说:“在我们旁边的国家发生这样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我们怎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我们不应该让这样的事继续发生!”

田秋堇强调,我们都知道等待移植器官多不容易,要血型、各式各样的条件俱足,才有办法配对成功,但在中国却没有等待时间,外国人随时都可以去配对成功,这让我们非常悚然地推测:“中国大陆有器官超市的存在”,她呼吁中共立即停止活摘器官,同时提醒台湾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告诉人民不去中国做器官移植,以免成为活摘器官的帮凶,因为强摘器官是伤害别人生命,而伤害者(指中共)取得巨额的财富。

田秋堇说:“我相信我们台湾民众不知道这个状况,但是大家要知道,我们台湾人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这样的事情是非常大的罪孽。所以请大家,如果不知道器官的来源,不要进行移植,否则要背负这个深重的罪孽,我相信这不是大家所愿意承担的。”

立委尤美女要求器官移植来源和相关资料都要公开透明

立委尤美女律师认为医学的伦理是全世界共通的,她表示人民有知的权利,如果知道器官来自于活人被强摘而来的,一定内心很不安,她呼吁台湾政府应要求所有器官移植来源和相关资料都要公开透明,以免国人成为中(共)国活摘器官的帮凶。

台湾家庭医学医学会副理事长王三郎表示全力反对违反医学伦理和违法的器官移植。

佛教莲花基金会董事长、前台大医院副院长陈荣基表示,强摘器官是完全违反法律、也违反医学伦理的行为。国际器官移植学会在很多年前就呼吁所有医师不可参与强摘器官或移植这种器官的工作,但还是有些地方的医师为了个人私利,用抢救一个人的生命理由,而杀害另一个人生命,这是不应该的。

台湾家庭医学医学会副理事长王三郎表示,站在医师的立场,器官移植救人一命是好事,但是违反医学伦理、不合法的器官移植,我们全力反对。

卫福部拟修法 仲介器官移植有刑责

卫生福利部医事司李伟强司长表示修法后,仲介强摘器官移植有刑责

卫生福利部医事司李伟强司长表示,台湾目前等待器官移植和捐赠之间的落差很大,政府将加强器官捐赠的劝募活动。因为基于医疗风险和器官来源不明,甚至当中有违反人权的疑虑之虞,所以呼吁国人减少境外就医或器官移植,并进行修法。

李伟强表示,卫福部已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修正重点包括在第十条后面加注:“所有境外器官移植都要填报移植国家、器官来源、医院名称以及医生的名字”,以及:民国九十五年行政命令,有关“医师涉及仲介或直接带病人到海外任何一个国家去做器官移植,不管有没有金钱交易,都会违反医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医学伦理行为,轻则惩戒,重则吊销执照”这部份入法。为杜绝非医师人员从事这种行为,因此在“人体器官境外移植条例”第十六条增列“任何人员”都不得从事这种器官移植的仲介行为,违者会有一到五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让法规更为周延。

必会承担的恶报是行凶者想象不到之重

台湾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协会理事田甯甯表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未停止过,迫害对象包括八十多岁的老人到几个月的婴儿都不放过。十四年来,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受到残酷迫害,致残、致死,很多家庭破碎了,家里老人因伤心过世,小孩被迫变成孤儿流浪街头,但法轮功学员没有怨恨,仍然本着善念讲真相,去唤醒参与迫害者的良知良能,不要再参与迫害,并且善待法轮功学员。田甯甯说:“因为善恶有报是天理,这些做恶的人,将来他们所要承担的是他们想象不到的,他们将受到国际法庭的审判,还有天理的报应。”

共同制止中共迫害

台湾医界联盟基金会执行长、前立法委员林世嘉以今年营救台商钟鼎邦(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说:“今天我们如果不伸出援手的话,在台湾与中共频繁接触的时候,不管你是不是法轮功学员,面对中共这么不民主、不重视人权的国家,如果我们违逆了中共,那么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可能被抓起来,然后变成一个被活摘器官的对象?所以在这里吁请大家共同来支持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活动。”

台湾人民要站起来反对中共活摘器官

最后,立委田秋堇说:“只要这样的事情还在发生,我们的呼吁不会停止。”田秋堇再次强调:“吁请要去中国移植器官的民众一定要三思,如果你无法确定器官的来源,就有可能是来自被活摘的器官。我们不但千万不要去参与这样的事情,我们还要不断地呼吁,要求政府、法律体制动起来,让人民不会误植到被中共强摘的器官,也希望台湾健保不会成为活摘器官的共犯,台湾人民所缴的健保费用不成为活摘器官的帮凶,这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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